有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從3K到3C:10年職安衛輔導,帶動傳統產業體質升級

圖片取自職安署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持續推動「特定製程產業改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補助計畫」,並結合地方政府力量輔導中小企業,透過到廠專業輔導、補助改善經費、辦理政策說明會與教育訓練等多元措施,協助中小企業(100人以下,特定3K產業擴大至300人以下)改善高溫、粉塵、噪音、人因工程等職場危害,全面提升勞工健康安全與職場品質。

該計畫推動已逾10年,成功引導企業翻轉傳統產業「3K」(危險、骯髒、辛苦)工作環境,朝向「3C」(乾淨、具競爭力、具發展性)轉型升級。職安署強調以「輔導取代檢查」,在無壓力的輔導機制下,協助企業自主改善工作現場,建立政府與產業間的信任與合作。

回顧10年成果,政府投入逾3億元補助,帶動企業投資超過33億元,改善項目涵蓋局部與整體通風工程、防制有害氣體與粉塵、降溫與熱危害預防、人因工程改善、照明與地坪整平等,全方位優化工作環境,累計上萬名勞工受益。自113年起,補助對象進一步擴大至78大類特定製程產業,包括鑄造、表面處理、橡膠、塑膠及流體機械等。
此外,職安署積極鼓勵企業成立「安衛家族」,並攜手產業公會與地方政府,推動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教育訓練與產學觀摩交流,協助中小企業降低改善門檻,將「健康安全」從法規要求內化為企業文化與經營核心。

隨著職場安全衛生持續深化,企業不僅改善勞工健康與留任率,也有助於吸引年輕世代投入,讓傳統產業以嶄新面貌被重新看見。職安署將持續傾聽產業需求,精進輔導與補助機制,讓改善工作環境成為企業永續發展的重要動能,攜手邁向下一個更好的十年。


元旦上路!勞動部公告「勞工請假規則」新規定
上一則

元旦上路!勞動部公告「勞工請假規則」新規定

圖片取自高雄市勞工局為改善過去勞工因生病請假即遭扣光全勤獎金、甚至因擔心影響考績而帶病上班的現象,勞動部已公告修訂《勞工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並將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正式施行。本次修法從制度面強化病假、事假與全勤獎金的保障機制,目的在於降低勞工「請假恐懼」,同時促進企業建立更健康、合理且人性化的管理文化。一、病假不再成為考績與獎金的不利因素新制增訂第 9-1 條,明確建立病假保護機制:•勞工於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10日,雇主不得將病假作為考核、獎金、升遷等不利處分的依據•雇主不得因勞工請病假而扣減獎金、降低考績或給予其他不利待遇;除非雇主能舉證該處分與請病假「無關」此一條文設計被視為建立「病假防護罩」,確保勞工在有實際健康需求時,可以安心休養,而不必擔心影響薪資或職涯發展。二、全勤獎金改採「比例扣發」原則針對實務上常見「請一天病假就整月全勤獎金歸零」的情形,新制明確改以 比例原則 處理:•全勤獎金屬於工資的一部分•勞工請普通傷病假時,雇主不得一律扣發全部全勤獎金,僅能依實際請假日數按比例扣發•例如: o每月全勤獎金 3,000 元 o當月請病假 1 天(以 30 日計) o最多僅能扣 100 元(3,000 ÷ 30),不得全額扣除此一調整,由過去「全有或全無」的懲罰性設計,轉為具體、可預期的比例計算,大幅降低勞工因請病假而承受過度的薪資損失。三、貼近最低工資勞工的額外保障考量低薪或領取最低工資勞工,病假扣薪可能造成實質生活衝擊,勞動部同步透過解釋令強化保障:•若勞工的工資結構(如底薪加全勤獎金)貼近每月最低工資•勞工請普通傷病假 1 日•雇主最多僅能扣除「每日最低工資的 1/2」以目前最低工資 29,500 元 為例:•每日最低工資:29,500 ÷ 30 ≒ 983 元•病假 1 日 最多僅能扣 491 元即使雇主調整薪資結構、提高全勤獎金比例,只要勞工整體薪資貼近最低工資水準,實際可扣除的金額仍以此上限為準,不得因薪資名目調整而加重勞工負擔。四、防止雇主藉調整薪資結構規避新制針對外界關切雇主可能透過「壓低底薪、拉高全勤獎金」來增加病假扣款,勞動部明確指出勞工當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扣除因請假未發的最低工資後之餘額」。不論雇主如何調整工資項目,只要勞工屬於最低工資或貼近最低工資族群,請病假 1 日,實際扣除金額仍以每日最低工資 1/2 為上限。同時提醒,雇主如欲調整工資金額或結構,應與勞工 協商合意後方可實施,不得片面進行不利變更。五、事假制度更具彈性:可按「小時計請」新制亦同步強化事假的人性化設計:•明確將「親自照顧家庭成員」納入事假正當理由。•事假可 按小時計請,不再限於以整日為單位。•勞工因照顧家庭成員請事假,雇主 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此修正回應雙薪家庭與高齡化社會的實際需求,有助於勞工在工作與家庭責任之間取得更好的平衡。六、違規風險與罰則提醒若雇主因勞工請假扣發超過比例全勤獎金,或病假期間的工資給付未達《勞工請假規則》及最低標準,主管機關可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 43 條規定,處 新臺幣 2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圖片取自勞動部
注意!114年已罰9家188萬元!勞退舊制準備金未足額提撥
下一則

注意!114年已罰9家188萬元!勞退舊制準備金未足額提撥

圖片取自勞動部勞退舊制7.4萬家 年底前估算退休金 114年未足額已開罰9家 罰鍰188萬元!【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12月5日報導】年終將至,勞動部提醒,目前有7.4萬餘家事業單位仍僱用保有勞退舊制之勞工,雇主依法應於每年年底前,估算次一年度符合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條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如有不足,應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雇主未足額提撥者將會處9萬至45萬元罰鍰;根據資料,114年有9家事業單位未足額提撥被處罰,其中有2家累犯,被處罰鍰最高額度45萬元。未按月提撥罰2-30萬元 開罰18家根據統計,113年底,適用勞退舊制事業單位還有7萬4,317家、適用勞退舊制勞工有48萬人,其中僅有勞退舊制勞工只有13萬人。勞動部勞動福祉司長黃維琛說明,事業單位如有僱用適用勞退舊制勞工,雇主應依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於114年底估算次一年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工作25年以上,或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及第54條(年滿65歲)退休要件之舊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事業單位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如有不足,雇主應於115年3月底前一次補足。黃維琛指出,114年已有9家被處罰、罰鍰共188萬元,其中有2家因為是累犯,罰最高額度45萬元;另外未按月提繳將會被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114年已裁罰18件、共罰36萬元。黃維琛提醒,藍領移工轉任中階技術勞工,其所從事工作類別若適用勞動基準法,則有勞退舊制資格,雇主應為外國人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雇主若無勞退舊制帳戶,則必須在台灣銀行開立專戶,同時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15%按月提撥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中。中階技術外國人須提撥舊制準備金另外,自115年4月1日起,雇主聘僱之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受僱之外國人(俗稱藍領移工),在同一事業單位之工作年資達10年以上時,雇主也應按其每月薪資總額2%至15%範圍內,按月提撥存儲。此外,藍領移工於116年成就勞基法第53條 及第54條第1項第1款退休條件,雇主於115年底估算116年度所需退休金時,應將該等勞工所需之退休金納入足額提撥之估算,並於116年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所需退休金與專戶餘額之差額。【文章來源自: FWA外勞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