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興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凝聚向心力,傳遞幸福心-有興11月壽星慶生日誌🌟



有興在這個特別的日子裡,為11月份壽星獻上最暖心最真誠的祝福!🎂

大家齊唱生日快樂歌,一起為壽星們慶生!現場充滿笑聲與歡樂;透過這份溫馨的小儀式,感謝每位同仁的付出與努力。

讓我們繼續攜手前行,一起創造更多美好回憶~

願每一位同仁都在這裡,不僅收穫成就,也收穫滿滿的幸福與感動❤️




勞動部籲育兒父母多加善用!7天的有薪產檢、陪產檢、陪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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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籲育兒父母多加善用!7天的有薪產檢、陪產檢、陪產假!

圖片取自pexels圖庫圖片取自勞動部為鼓勵企業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自111年1月18日起,育兒相關假別全面提升:✔ 有薪產檢假由 5 日增至 7 日✔ 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合計由 5 日增為 7 日勞動部提醒,勞工依法提出產檢假、陪產檢或陪產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而企業於給付第 6、7 日薪資後,也能向勞保局申請補助,減輕企業負擔、共同打造支持家庭的工作環境。目前截至今年10月底為止,補助申請已突破 1.7 萬人次,總計核撥金額約 6,000 萬元。雖然假別已增至 7 日,但多數勞工仍未請滿,勞動部呼籲:權益不要自己放棄,有需求就勇敢申請! 若遇雇主不准假,也可向 1955 專線申訴。政府提供補助、企業展現支持,能讓勞工照顧家庭不中斷,也有助企業留住優秀人才、緩解缺工問題。 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bli.gov.tw/0105467.html)「業務專區」項下之「建構友善生養職場-薪資補助」下載或電勞動部諮詢專線1955洽詢。
雇主聘僱藍領移工作年資達10年,須一次補足退休金至勞退準備金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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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藍領移工作年資達10年,須一次補足退休金至勞退準備金專戶

根據勞動部最新公告,自115年4月1日起,藍領移工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達10年後,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規定,為其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依每月薪資總額的2%至15%範圍內,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此規定意在保障外籍勞工長期服務之權益,使其在台工作滿十年後,享有與本國勞工同等的退休保障。值得注意的是,雇主無須回溯自受僱日起至未滿10年間的提撥金額,而是自年資達10年起開始依規提撥。若該移工於次年度(例如116年度)成就《勞基法》第53條或第54條第1項第1款所定之退休條件,雇主應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退休準備金專戶與應提撥金額之差額,以確保資金足額。此措施不僅提升外籍勞工的保障,也提醒企業在聘僱藍領移工時,應建立完善的勞退管理機制,遵守提撥時程與法定比例,共同維護勞資雙方的信任與權益。